索引号: | 01003276213/202012-00170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司法 |
发布机构: | 含山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16:20:21 |
文 号: | 无 | 成文日期: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部门解读】《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关键词: | 规范性文件清理 |
信息来源: | 含山县司法局 | 浏览次数: | 67 |
一、清理文件依据和必要性
为保证我县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马司〔2020〕102号)要求,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清理过程
2020年10月,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含司〔2020〕32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了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一是划定清理范围。在结合2018年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基础上,对2019年12月31日前由县政府、县政府办发布的所有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摸排。经统计整理,将258份规范性文件纳入了此次清理范围。
二是明确责任单位。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由起草或牵头起草的部门负责文件的清理工作。对部门撤销、分立、合并及职能转移的,由承受其权利义务和职能的部门或文件的主要执行部门负责牵头清理。清理责任单位负责对照法律、法规等本部门上位法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清理意见。
三是清理意见收集。对258件规范性文件,分为拟继续有效、拟废止、拟失效、拟修订四类,清理责任单位对照清理文件要求,对涉及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提出相应的书面处理意见,经清理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县司法局。
四是反复审核确定。县司法局先后两次征求清理意见和合法性审查,主要是对各清理责任单位报送处理意见的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把关,对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有问题的,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处理文件准确无误。
五是意见反馈核实。2020年11月将最终清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清理责任单位进行逐一核实,在收集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清理文件结果。
三、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的258件规范性文件中,拟继续有效189件、拟废止28件、拟失效18件、拟修订23件。
主办单位:含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含山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电话:0555-4958036 邮箱:hsxzwgk@qq.com 邮编:238100
备案号:皖ICP备05003799号 网站标识码:3405220006 皖公网安备 34052202000103号